出國勞務合同
作者:時間:2024-07-01 14: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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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勞務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赴國外工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用工期限為半年一簽,可以連續續簽,自乙方出國之日起至回國之日止。回到國內后,合同自行終止。
若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合同期限,雙方應提前一個月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指定的國外工程項目中從事相關工作。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按量、按質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乙方的工資按實際出勤計算,每天工作十小時為一個工日。工資單價為:工資按170~190元/工日標準,組長工資按220~240元/工日標準。具體標準由甲方項目經理根據乙方在國外的工作表現及工地工作能力商定,加班費另計。
工人工資每季度結算一次,不低于當季度工資總額的70%。工人回國后,甲方核對賬目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工資。
乙方在一次簽證周期內從居住地到工作地往返一次的差旅費及乙方在國外工地的食宿費、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確保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并為乙方購買必要的保險。
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必須按時、按量、按質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乙方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就是出國勞務合同的基本內容。希望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能夠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推動項目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