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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財政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教育部直屬高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211工程”建設和首批“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建設高校。
學校始建于1949年11月6日,創辦之初由財政部主管,歷經中央稅務學校、中央財政學院、中央財經學院、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等發展階段,1996年更名為中央財經大學,2000年由財政部劃轉教育部直屬管理,2005年成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2006年成為國家首批“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建設高校,2012年成為教育部、財政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年成為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長期以來,學校秉持“忠誠、團結、求實、創新”的校訓,傳承“求真求是 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堅守“立德樹人 財經報國”的使命擔當,建立起以經濟學、管理學和法學學科為主體,文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被譽為“中國財經管理專家的搖籃”。
學校充分發揮國家部委和地方政府決策的“思想庫”和“智囊團”的作用,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理論保證和有力的智力支持。擁有國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精算研究院,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北京財經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聯網經濟發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和中國財政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等智庫機構。
站在“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點上,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國內外高等教育發展趨勢,結合自身發展優勢,經過科學論證,確定了學校的發展戰略目標:將中央財經大學建設成為特色鮮明的世界一流大學。
2、中央財經大學雙一流學科
雙一流建設,包含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世界一流學科,目前211工程、985工程等項目已經統籌為雙一流建設。
中央財經大學第二輪雙一流建設學科:應用經濟學
3、中央財經大學學科評估結果
說明:此為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第五輪評估結果沒有向社會公開。
序號 學科名稱 評估結果 1 應用經濟學 A+ 2 工商管理 A- 3 理論經濟學 B+ 4 馬克思主義理論 B+ 5 統計學 B+ 6 法學 B 7 公共管理 B 8 社會學 B- 9 管理科學與工程 C+ 4、中央財經大學一流本科專業名單
序號 專業名稱 等級 年度 1 經濟學 國家級 2019 2 財政學 國家級 2019 3 金融學 國家級 2019 4 保險學 國家級 2019 5 國際經濟與貿易 國家級 2019 6 法學 國家級 2019 7 統計學 國家級 2019 8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國家級 2019 9 市場營銷 國家級 2019 10 會計學 國家級 2019 11 行政管理 國家級 2019 12 電子商務 國家級 2019 13 投資學 國家級 2020 14 社會學 國家級 2020 15 工商管理 國家級 2020 16 財務管理 國家級 2020 17 國民經濟管理 國家級 2020 18 稅收學 國家級 2020 19 金融工程 國家級 2020 20 應用心理學 國家級 2020 21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國家級 2020 22 工程管理 國家級 2020 23 勞動與社會保障 國家級 2020 24 精算學 國家級 2021 25 國際商務 國家級 2021 26 資產評估 國家級 2021 27 經濟統計學 國家級 2021 28 應用統計學 國家級 2021 29 人力資源管理 國家級 2021 30 供應鏈管理 國家級 2021 31 管理科學 國家級 2021 32 公共事業管理 國家級 2021 33 社會工作 國家級 2021 34 新聞學 國家級 2021 35 信息安全 國家級 2021 36 數學與應用數學 市級 2020 37 金融科技 市級 2021 38 信息與計算科學 市級 2021 39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市級 2021 40 貿易經濟 市級 2021 41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市級 2021 42 城市管理 市級 2021 43 體育經濟與管理 市級 2021 44 廣告學 市級 2021 45 文化產業管理 市級 2021 46 書法學 市級 2021 47 英語 市級 2021 48 翻譯 市級 2021 5、中央財經大學網友評價
1、財大我經常去,環境不錯。這所學校比較厲害,人才輩出而且走政界或金融界的人比較多,財大的校園很干凈,平日里人并不多。
2、中財是應用經濟學特色比較突出的,金融、財政、國貿等,都屬于應用經濟學范疇。尤其金融學,在銀行屆廣有名氣,并以就業好著稱。
4、住宿條件很好的,四人間,上床下桌,還有小陽臺。適合學習,學風很好,大家都很勤奮,學習氣氛絕對是沒話說。
5、中財的勞動經濟學專業還不錯,研究方向有就業與勞動力市場和人力資本理論與政策。考研初試專業課是801經濟學。近幾年經濟學是熱門,由以往傳統經濟學延伸出來很多方向。勞動經濟學是其中一個重要分支,也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
6、統計、稅務、各種經濟學就業還都不錯
7、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3+2本碩連讀專業很不錯,畢業后有可能繼續去國外留學,這個機會很難得,教學水平還是可以的,畢竟是財大的嘛。而且更關鍵的是要學生自己努力學習。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和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中央財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具有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的學位授予權,對達到高等學歷教育學業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畢業證書,對學業水平達到規定學位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含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保送生、運動員保送錄取、港澳臺僑聯合錄取、臺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第二學士學位以及外國留學生等招生。
第四條 學校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和《中央財經大學章程》相關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開展本科招生工作,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本科生招生委員會、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黨委書記、校長、主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工作內容成立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運動員保送錄取、臺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等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和錄取專項工作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作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具體規定和實施細則,執行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并向社會公布和解釋學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
6.組織實施具體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7.核發錄取通知書;
8.協調組織對錄取新生的復查工作;
9.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的相應職責;
10.配合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監督辦公室。招生監督辦公室設在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各類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和監察,依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中的爭議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并予以答復。
第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員會。委員會由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等組成,定期聽取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情況匯報,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發揮咨詢建議和民主監督管理的作用。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高考報名人數占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和學校專業設置,以及近幾年招生計劃執行情況等,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部分招生計劃,以調節各省(區、市)生源不平衡情況。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各省(區、市)生源報考情況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具體組織下進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實行順序志愿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實行平行志愿批次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對于服從專業調劑且沒有其他受限性條件的進檔考生,原則上予以錄取。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學校在提檔及專業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總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并分配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
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專業志愿順序、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
第十五條 對部分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1.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信息為準。
2.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實行順序志愿的批次只有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報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上述規則征集志愿、調整剩余計劃。
第十七條 錄取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語種要求
外國語言文學類(財經英語、財經翻譯)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他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學校的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條 往屆生和應屆生在錄取時同等對待。
第二十一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 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保送運動員、第二學士學位等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本年度相應類別招生簡章及認定結果執行。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港澳臺僑聯合錄取、臺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和外國留學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入校后,學校對錄取的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有學院南路校區和沙河校區兩個校區。學校對兩校區實行統一管理,2023級本科生的校區分布按照我校兩校區建設規劃和辦學實際確定。
1.學院南路校區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郵編:100081
2.沙河校區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順沙路沙河段1號院,郵編:102206
第二十五條 學校學費標準為:經濟學、管理學和法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000元;理學和工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500元;外國語言文學類(財經英語、財經翻譯)每人每學年6,000元,其他文學學科門類的專業及方向每人每學年5,000元;藝術類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人每學年10,000元,書法學專業每人每學年8,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每人每學年70,000元。涉及本科生的專業類所含專業學費標準不一致的情況,在大類培養期間按該專業類所含專業中學費最低標準執行,專業分流之后再按各專業具體標準執行。少數民族預科學生預科階段的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
學校住宿費標準為750-1200元/床/年,具體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情況收取。
如國家調整本年度本科生收費標準,學校將按照調整后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及住宿費。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獎、助、貸、勤、補、免、捐、償”多維一體的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以通過“綠色通道”入學,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按照相應政策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社會獎助學金、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等。
第二十七條 本科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
電話:010-62288332 E-mail:zsb@cufe.edu.cn
網址:http://zs.cufe.edu.cn
微信號:中央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
2.招生紀檢監督
電話:010-62289024 E-mail:xxjw@cufe.edu.cn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因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適用于省(區、市)內范圍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學校在當地執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學校在所在省(區、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內容為準。對于各種媒體平臺節選公布的學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嚴正聲明: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于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于學校的錄取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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